商標業務知識常見問題
一、什么是商標?
商標是一種商業標識,用以將不同的經營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區別開來。根據商標法規定,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 顏色組合(且必須是組合)和聲音等,以及前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其功能主要在于標示來源、保證品質、廣告宣傳、 彰顯個性。
二、商標的特征有哪些?
1、商標具有顯著性。既區別于具有敘述性、公知公用性質的標志又區別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從而便于消費者識別。
2、商標具有獨占性。使用商標的目的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來源或服務項目,便于消費者識別。所以,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獨占權,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即構成侵犯注冊商稱所有人的商標權,違犯我國商標法律規定。
3、 商標具有價值性。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注冊、 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 許可他人使用。
4、 商標具有競爭性,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三、商標的種類有哪些?
1、根據商標的結構來分類,可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字母商標、 數字商標、三維標志商標、顏色組合商標、以上 6 個原素的組合商標、 音響商標、氣味商標(目前,這種商標只在個別國家被承認它是商標。 在我國尚不能注冊為商標);
2、根據商標的用途和作用來分類,可劃分為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3、根據商標擁有者、使用者的不同來分類,可劃分為制造商標、銷售商標、集體商標;
4、根據商標的管理來分類,總體上可劃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
5、根據商標使用人對商標的使用動機來分類,可劃分為聯合商標、 防御商標、證明商標。
四、商標與商號有何區別?
(1)標志物不同。商標是商品上的標記,只有商品上才能使用商標,所以商標一般與某種特定的商品聯系而存在;商號是企業營業的標志,它用于經營活動中,與工商企業主體經營活動關聯。所以,它常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相聯系而存在。
(2)注冊登記原則及程序不同。商標的注冊,中國大陸目前實行的是“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的原則。即規定除煙草制品外,其它商品上使用的商標注冊與否,聽其自便。商標所有人申請注冊商標??梢罁渡虡朔ā返囊幎ㄏ蛏虡酥鞴軝C關提出申請,核準后發放《商標注冊證》,即取得注冊商標權。中國大陸目前對商號登記是采用“強制登記”的原則,即未經登記的商號不得使用。
(3)商標與商號的效力范圍及法定時限不同。商標與商號的專用權利有著嚴格的地域限制和時間限制。商標權具有法定的時間性。中國大陸《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有 效期為十年”,也就是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內商標權才受法律保護。商號權沒有法定的期限,它與企業同生同滅商標權的地域效力遍及全國或更大的范圍,而商號專用權除全國性 的企業外,一般只在登記主管的管轄區域內發生效力。另外,很多國家利用商標、商號一體化,這種做法不僅受到商標、商號同時宣傳的效果,而且還可以得到雙重法律制度的保護,值得每一個中國企業經營者借鑒。
五、什么是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環境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例如,“吐魯番葡萄”、“煙臺蘋果”等等。
六、不能作為商標來申請的標志有哪些?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 其他特點的;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但是已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 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3、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七、商標的禁用條款有哪些?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 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 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 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 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 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 認的;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 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一、商標權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包括使用取得和注冊取得兩種。我國立法采用注冊原則。商標注冊實行申請在先、自愿注冊和優先權原則。
二、 商標注冊的定義是什么?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使用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將其使用的商標向國家工商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商標行政主管機關經過審核登記備案的制度。
三、 什么是自愿注冊原則?
商標注冊的自愿原則是指:是否申請商標注冊,取決于當事人的自愿。 但是,只有注冊商標才能獲得商標專用權,對于未注冊商標,除非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商標使用人不享有任何權利。盡管我國對商標注冊實行自愿原則,但也有一個例外,即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四、 什么是申請在先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分別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主管機關初步審定在先的申請,駁回在后的申請的原則。
五、 什么是優先權原則?
優先權原則源自 1883 年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目的是為了 便于締約國國民在其本國提出專利或者商標申請后向其他締約國提 出申請。所謂“優先權”是指,申請人在一個締約國第一次提出申請后, 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就同一主題向其他締約國申請保護,其在后申請可 在某些方面被視為是在第一次申請的申請日提出的。換句話說,在一 定期限內,申請人提出的在后申請與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請日之后就同 一主題所提出的申請相比,享有優先的地位,這就是優先權一詞的由 來。優先權時間為 6 個月,包括申請優先權以及展覽優先權。例如: 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外國首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商標在展覽會 展出商標上首次使用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中國提出同樣申請的,將 優先于他人在該申請日后提出的申請,取得申請在先的地位。
六、 哪些主體可以成為商標注冊申請人?
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的主體有如下 5 種:
1、企業、事業單位:企業必須是依法登記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工商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2、社會團體:即提供服務或經核準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 經銷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標的社會團體;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記,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體工商業者;
4、個人合伙;
5、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其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與中國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按現行商標法律規定,外國的(含大陸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國 申請注冊商標,而中國的自然人目前暫不可以申請商標注冊、也不可以被許可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
七、 商標申請應準備什么材料?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
1. 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 1 份。
2.《商標注冊申請書》可以以紙質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以 紙質方式提出的,應當打字或者印刷。以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的,具體 要求詳見網上申請相關規定。
3.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加蓋公 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申請人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在指定位置 簽字確認。
4.臺灣地區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并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時,應 當適用臺灣地區申請人專用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1.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法人登記 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辦學許可證、期刊證、組 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 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 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 范圍,應當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 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3.申請人為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所屬地區 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 登記證復印件無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 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4.申請人為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通行證復印件; 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 頒發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三)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1. 《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
2.申請人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 申請人的國籍。
3.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及與其有關的證明文 件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四)直接辦理有經辦人的,應當提交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商標圖樣
1.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 1 份商標圖樣。以顏色組合或者著 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 1 份;不 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2.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 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于 10 厘米,不小于 5 厘米。商標圖樣應粘 貼在《商標注冊申請書》指定位置。
3.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應在
《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申請人應 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該商標圖樣應至少包含三面視圖。
4.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在《商 標注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加以文字說明,說明色標和商標的使
用方式。
5.以聲音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在商標圖樣框里對聲音商標進行描述,同時報送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以及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
⑴聲音商標的描述。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使用文字進行描述。
⑵聲音樣本的要求:
①通過紙質方式提交聲音商標注冊申請的,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 應當儲存在只讀光盤中,且該光盤內應當只有一個音頻文件。通過數 據電文方式提交聲音商標注冊申請的,應按照要求正確上傳聲音樣 本。
②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小于 5MB,格式為 wav 或 mp3。
⑶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
(六)要求優先權的,應當提交書面聲明,并同時提交或在申請之 日起三個月內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譯文。未 書面聲明或申請/展出國家/地區、申請/展出日期、申請號欄目填寫不 完整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優先權證明文 件的,或證明文件不足以證明其享有優先權的,優先權無效。
(七)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注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 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權書并經公證。公證書應包括肖像人的肖像。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注冊申請,肖像人 已死亡的,應附送申請人有權處置該肖像的公證書,公證書應包括肖 像人的肖像。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注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可以不附送公證書。
(八)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 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 材料。
(九)國內大陸地區自然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的,除按照有關規定 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當注意符合《自 然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注意事項》的要求。具體內容如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 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 商標”之規定,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注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 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當注 意以下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 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 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 件:
⑴負責人的身份證;
⑵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 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簽約人身份證
⑵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 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 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經營者的身份證;
⑵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當以其在營業 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 為限。
注:商標注冊需按規定繳費
八、 商標的形式審查主要有哪些內容?
形式審查又稱書式審查,指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后,對申請手續所進行的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審查商標注冊申請人資格, 是否具有該種商標注冊申請的權利;審查商標注冊申請的條件,是否符合《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要求的完備的手續;審查《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審查商品或服務分類是否準確;審查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委托了代理機構,委托書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等。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并繳納申請費,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九、 商標的實質審查主要有哪些內容?
實質審查是指商標局指定審查員對經過審查、編定申請號的商標 注冊申請,就商標合法性所進行的檢查、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相應作出予以初步審定或駁回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 內容:商標是否符合法定的構成要素;是否具有顯著特征;是否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例;是否與他人已經注冊或者審定公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十七、商標注冊的流程是什么?
十八、商標業務官費多少?
商標注冊:300元
商標異議:500元
商標轉讓:500元
商標補正:500元
商標變更:250元
商標更正:250元
質證:無
撤銷三年:500 元
撤銷答辯:無
撤銷復審:750元
駁回復審:750元
異議復審:750元
異議答辯:無
無效宣告:750元
無效宣告答辯:無
商標更正:250 元
商標許可:150元
商標續展:續展期 1000 元、寬展期:1250 元
海關備案:800 元
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50元
十九、商標注冊審查的時間是多久?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為自初審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
二十、什么是駁回復審?復審期限多長?
駁回復審指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以拒絕注冊的絕對理由或相對理由駁回后,申請人不服駁回一種救濟手段。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商標注冊申請人如果對駁回復審裁定不服,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三 十日內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
二十一、什么是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是指: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 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 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仿照《商標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 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
二十二、什么是商標異議答辯?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及時將異議人的 “商標異議申請書” 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 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 30 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異議程序照常進行。
二十三、什么是異議復審?異議復審期限多長?
異議復審,是指異議裁定成立或部份成立的情況下,被異議人不服商標局做出的異議裁定,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 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 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經國務院工商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 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
二十四、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多久?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二十五、什么是商標續展?商標續展的期限?
商標續展是指在注冊商標有限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期截止日前 12 個月或者后 6 個月內),通過向商標局辦理手續,使商標有效期限得以延長,商標權利得以繼續維持的法律程序。續展注冊的有效期也為 10 年,自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計算。
二十六、什么是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1、 商標局的無效宣告: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 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 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
標的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
2、商評委依絕對理由的無效宣告: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 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
3、商評委依相對理由的無效宣告: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 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第一款、第三十條、第 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 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 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商標評審委員會收 到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 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維持
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 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 日內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起訴。
二十七、什么是撤銷三年不使用?
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 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 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 可以延長三個月。注冊商標應當連續使用,“連續”的概念,主要指 自任何人向商標局提起撤銷該注冊商標申請之日起,連續向前推算 3 年時間。在這 3 年時間內,商標注冊人不曾有任何使用該注冊商標的 行為,即構成“連續 3 年未使用”。
二十八、什么是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根據自己的意志 和按一定的條件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民事行為。
二十九、什么是商標許可備案?
商標許可備案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即被許可人)在一定期 限內用其注冊商標,應當簽訂合同,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 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備案材料應當說明注冊商標許可人、
被許可人、許可期限、許可范圍、許可各類等事項。
三十、什么是商標變更?
商標變更是指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變更代理人
三十一、什么是商標補證?
商標補證是指補發商標證,一般需要補發商標證的情況如下:
1、商標證遺失;
2、商標轉讓后,受讓人一方拿到核準轉讓證明,需辦理新商標證的;
3、商標辦理變更后,企業拿到核準變更證明,需辦理新商標證的。
三十二、什么是商標更正?
商標更正是指商標證上出現信息錯誤,需要更正錯誤的信息
三十三、什么是海關備案?
海關備案是指要求海關對其知識產權實施保護的權利人,將其知識產 權的法律狀況、有關貨物的情況、知識產權合法使用情況和侵權貨物 進出口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海關總署,以便海關在對進出口貨物的監 管過程中主動對有關知識產權實施保護
三十四、商標的使用的概念是什么?
商標法所稱的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 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成為其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三十五、什么是商標專用權質押?
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合法擁有的商標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
后向銀行申請融資。
三十六、什么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注冊商標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保用的商品為限?!渡虡朔ā芬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 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 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三十七、什么馳名商標?
(一)馳名商標的概念: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二條第一款闡述馳名商標
——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 的商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闡述馳名商標:——在中國境內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的商標
(二)馳名商標的法律作用:
1、法律概念擴大保護
2、特點 :
(1)注冊和未注冊;
(2)類似和非類似;
(3)惡意無時間限制;
(4)擴大到企業名稱和域名
3、禁止權:
1、禁止 —— 相同 —— 注冊
2、禁止 —— 相同 —— 使用
3、禁止 —— 不相同 —— 注冊
4、禁止 —— 不相同 —— 使用
5、禁止 —— 企業名稱 —— 使用
6、禁止 —— 域名 —— 使用
(三)馳名商標保護的法律依據及擴大保護
1、馳名商標保護的法律依據:
(1)國際公約
——《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二)
—— TRIPS 協議第十六條
——WIPO 聯合建議
(2)國內法律
——《商標法》(2013 年修訂)第十三條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2、擴大法律保護: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 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 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3)已經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 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 該注冊商標。對于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4)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 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 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
(5)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 或者音譯的,應該認定其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 競爭。
(四)認定馳名商標應考慮的因素: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五)馳名商標審查的主要證據材料:
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2、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 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 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4、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 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六)馳名商標的認定程序:
1、行政認定程序
——商標局在商標管理案件、商標異議案件中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無效宣告案件中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
2、司法認定程序
——在商標侵權案件中,應當事人請求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
三十八、什么是省著名商標?
指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如省級地域)較有知名度的商標。多出現在中國以省、(直轄)市一級名譽商標評選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規中出現
三十九、什么是市知名商標?
指在較小地域范圍內(如地市縣級地域)有知名度的商標。它只是在我 國較常出現的對某些商標的一種褒稱,只是多出現在我國以地、市、 縣一級名譽商標評選中使用,并常在地方立法或地方行政立法出現。
四十、國際注冊的意義?
(一)宏觀:
1、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從中國制造到中國“智造”;
2、需求趨向品牌化——從貼牌到創牌
(二)微觀:
1、可以防止他人搶注;
2、取得商標專用權,實現企業的自我保護;
3、可以為創名牌打下基礎
四十一、國外商標權利取得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1、 馬德里注冊;2、歐盟注冊;3、單一國注冊
四十二、什么是馬德里國際注冊?
馬德里國際注冊是指《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締約國的任何申請 人,在其所屬國辦理了某一商標注冊后,將該商標向世界知識產權組 織(WIPO)的國際局提出申請,要求在有關締約國注冊,國際局將此 通知有關締約國達 18 月之后,該商標就被視為這些締約國的注冊商 標,從而得到這些締約國法律的保護。目前,馬德里締約國為 99個 國家(含中國),中國企業或個人均可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四十三、馬德里國際注冊的優點、缺點有哪些?
(一)優點:
1、省錢:申請人繳納以瑞士法郎計算的統一規費,或根據“議定書” 繳納單獨規費,而無須逐一向每一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交費。從數 額上看,大大低于分別向每個國家申請的費用。
2、省時:申請人自向國家商標局提交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如果手 續齊備且按時交費,一般三、四個月即可取得商標注冊證。國際局再 將申請分發到各指定國家進行審查。申請人在拿到注冊證之后的十二 個月或十八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就能知道自己的國際注冊商標在指定 國家是否得到保護。
3、省事:申請人可用中文填寫一份申請書,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 在一個或多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二)缺點:
1、注冊國家局限:一些同我國貿易聯系密切的國家,諸如加拿大、 東南亞和南美一些國家都還不是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成員國,企業無 法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途徑取得這些國家的商標注冊。
2、要求以國內申請或注冊為基礎。申請人在申請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之前,其商標必須首先在原屬國取得本國的國家注冊或國家注冊申請。就是說,如果您是我們國家的公民或者企業法人,您要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純協定國,必須要在我們國家已經拿到商標局的注冊證。如果指定馬德里議定國家,可以在我們國家拿到受理通知書后就 可以申請。而單一國家注冊不受國內注冊情況影響,即使在國內沒有 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在國外申請注冊。
3、注冊效力的不穩定性。根據“中心打擊原則”,如果在 5 年內,其在原屬國的商標基礎注冊被撤銷,或宣布無效,或其在原屬國的注冊 申請被駁回,在被指定的締約方的保護因此也不再具有效力。因此, 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還是有一定的風險。當然,“中心打擊”發生的 情況并不多,一方面,商標注冊人要提高警惕,盡量避免這種情況的 發生;另一方面,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商標注冊人應積極應對,采取 一切措施讓國際注冊轉變為逐一國家的注冊申請,并獲得在相關國家 的注冊,但必須按規定繳納費用。
四十四、馬德里國際注冊所需材料有哪?
1、填寫并加蓋公章的中文國際注冊申請
2、填寫并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注冊申請書;
3、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4、如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 業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5、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6、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7、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委托代理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十五、申請馬德里注冊的費用?
費用總和 = 各國規費 + 國際局基礎注冊費 + 商標所代理費 + 翻譯費 說明:協定國官費、同屬協定國和議定國的官費為:每個國家 100 瑞士法郎 純議定國官費為:依據《指定收取單獨官費國家的收費標準》來確定(注:這一費用不是固定不變的,會隨匯率的變化而變動,需要隨時 更新)
四十六、什么是歐盟商標注冊?
繼馬德里協定和有關議定書之后,歐盟的商標一體化注冊制度成為
一個全世界企業關注的焦點。歐盟下屬的內部市場協調局(OHIM)負 責歐盟商標的注冊和管理工作。商標獲準注冊后,將在歐盟各成員國 受到保護。歐盟商標體系并不取代各成員國國內商標體系,企業仍然 可以自由選擇單獨申請注冊國內商標、歐盟商標或者二者皆選。 歐盟商標保護期為十年,可續展,每次續展保護期為十年。歐盟商標的申請人不限于歐盟成員國的國民,其他如《巴黎公約》、《世界知產權組織》(WIPO)成員國的國民也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向歐盟商標局申請注冊,經核準注冊后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受到保護,不需再向每個國家分別申請注冊。
四十七、什么是單一國注冊?
單一國注冊即某國企業或個人到國外一個國家一個國家逐一辦理商 標注冊。一般到非《馬德里協定》締約國進行商標注冊,如到印度等 國注冊,一般采用“逐一國家注冊”的方式。商標逐一國家注冊的費 用與商標國際注冊費用標準不同,一般包括各國知識產權主管機關收
取的申請費、注冊費,發證費等,此外還有律師事務所的代理費,代 理費視國家和代理組織的不同而不同。
四十八、單一國注冊的優、缺點有哪些?
(一)優點:
1、單一國家注冊形式最為快捷便利,注冊周期視各國法律和慣例而 定;
2、如在申請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可以隨時地與國外合作方律師事 務所聯系,對申請國注冊的進展情況可以及時了解;
3、申請人不需要在原屬國提出基礎申請,可以直接向所需要注冊的 國家提出申請,直接向各國提出申請是最普遍的申請方法。
4、不受中心打擊原則限制。
(二)缺點: 費用高。
四十九、單一國注冊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單一國注冊,各國所需資料不同,具體要求依據所選國家而定。 一般來說,都需要商標圖樣和經過申請人本人、或是企業法定代表人 簽字的委托書原件。有些國家會要求委托書原件要經過公證,有些國 家要求委托書原件既要經過公證又要經過大使館的認證,有些國家要 求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的公證認證材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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